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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源县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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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在河源市召开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广州、河源等7个市在会上作了经验发言。会前,与会代表前往河源市东源县参观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镇村三级平台、劳动争议及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点。

    前不久,东源县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东源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东源县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联动运作”的调解工作大格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调解纠纷数量质量皆提升,切实维护好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东源打造“1+8+1”(即优化提升1个现代生态工业园,大力建设和发展航空产业新城、新材料产业园、盐东物流园区、智慧创新中心、教育康养半岛、生命健康绿谷、国际足球小镇和时光文旅综合体8个高端产业集群,完善构建1个现代服务业网络)中心城区产业布局,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当好“两个河源”建设主力军和河源率先振兴排头兵,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加大投入实行以案定补

    东源各乡镇调解委员会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一名以上调解员;东源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由村(社区)书记任调委会主任,驻村(社区)律师为副主任,其他村委会成员任调委会成员;调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出来的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村民小组长为信息联络员,及时掌握小组各种矛盾纠纷信息。

    为优化人员配置,充实基层战斗力,东源县近年来在最大限度满足基层司法所行政编制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从社会聘请31名专职调解员充实到21个乡镇调委会,将聘请的25名社区矫正监管员充实到21个乡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与社区矫正监管员分工不分家,互帮互助,有效打破了基层调解力量不足的窘境。

    今年是东源“信访积案化解年”,该县围绕确保年底前达到信访积案化解90%以上,实现全县信访积案控增减存、清仓见底的目标,排查疏理出近年来信访积案271宗,中央和省委巡视组转交办信访案件35宗,由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协机关主要领导包案和主体责任单位深入基层化解信访积案,从3月起进入集中攻坚化解阶段,目前已累计化解信访积案144宗,工作初显成效。这是东源近日召开的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题会议传出的最新信息。

    东源县委书记赖小卫主动要求揽最多的案件、啃最硬的骨头,其包案任务数达18宗。5月7日,赖小卫到仙塘镇的群众家中,上门化解信访积案,与群众面对面亲切交流和倾听意见,协商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当天成功化解4宗信访案件。东源县长骆世文等深入信访群众家里,了解案件始末,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东源是我省辖区面积第二大县,下辖21个乡镇,户籍人口59万人,群众居住分散,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若无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就会受到影响。近年来,东源县主动作为,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令东源县建立的人民解调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走在河源各县区前列。从2012年起,东源县政府把每年12万元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从2013年起,每年由财政拨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保障县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的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从2015年起,东源县政府拨出专项经费75万元,作为聘请社区矫正监管员兼职调解员专项经费;从2017年起,东源县委县政府为全县21个乡镇调委会各配备了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63万元的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这些经费的落实,为东源县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3年,东源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东源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在河源市率先实行以案定补制度,明确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自2016年起,将调解成功的个案经费补贴提高到200元至500元,充分调动起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与主观能动性,使调解工作由“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转变,全县呈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喜人局面。

    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

    近年来,东源县不断创新,通过构建“排查网格化、调解专业化,分流多元化”新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零死角”“零激化”“零库存”。

    为有效解决基层调解组织“专职少兼职多、专业性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东源县在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中,注重吸收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中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人才进班子,创建以法律顾问与村居委会相互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目前,全县284个村(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了57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2017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8839件(次),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的案件198宗。

    目前,东源县已构建起以司法局为统筹指导、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县调解领导小组、乡镇调解委员会、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村组调解小组“四级调解网络”,建立了以派出所、民政、林业、国土、信访、综治、妇联、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联动运作”调解大格局。全县已建立镇、村(社区)、企业、行业等人民调解委员会314个,人民调解员1609名,人民调解员遍布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和各级群团组织。2017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4宗,调解成功1502宗,调解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9%。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山权林权、土地确权、工伤事故、劳资欠薪等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给传统调解方法带来新挑战。为提高人民解调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近年来,东源县有计划地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司法所人员和专职调解员会议,总结经验,剖析问题。集纳100宗典型案例编成读本供全县调解员借鉴。县、镇两级分批分层次培训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调解员;乡镇根据各地农事特点和村(社区)换届等工作实际,定期培训村(社区)、村小组调解员。每位人民调解员都有“充电”机会,基层调解队伍服务水平因此得以提升。

    近年来,东源县成功构建矛盾纠纷预警摸排机制、调处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加强企业、环保、国土、劳资、交通、医疗及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河源市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纠纷调解室,在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设立调解室,让调解工作下沉,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东源县注重加强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综治中心的衔接,对多次调解不成或不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疑难复杂纠纷,若符合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直接由调委会向县法律援助处移送。对适合走诉讼渠道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矛盾纠纷,引导分流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或者诉讼途径解决纷争。针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及时通过综治中心分流至各相关部门,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解决。24小时报送信息,对特别重大的矛盾纠纷,即发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