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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12-04
来源: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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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发布《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说,通知所指家政服务员,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员。

    征求意见稿提出,家政服务员进入千家万户,直接接触食品或人体,特别是服务老人、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群体,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罹患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会给消费者健康安全带来隐患。当前,家政服务员体检要求不明确,体检工作较为随意和混乱,迫切需要分类制定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根据服务对象和接触方式的特点,将家政服务员体检标准按严格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家政服务员、居家家政服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和母婴照护服务员四个等级,不同类型的家政服务员适用不同的体检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家政服务企业负责组织、督促家政服务员定期接受体检。家政服务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此外,要依法做好信息共享和信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