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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中小学下学期起拟全面推校内托管
201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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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校内课后托管终于有时间表了,广州市教育局明确表态:原则上,从下学期开始,全市各区要切实推行。5月18日上午,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校托管范围及收费意见指导。目前已经有天河、越秀等区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开启校内托管。

    托管分为三个时段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华山鹰表示,校内课后托管遵循四原则:主动担责、安全有序、家长自愿、公益普及。

    根据《意见》,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00左右。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学生人数、用餐条件等实际情况,探索小规模开设晚托班。

    托管服务方式大致有4种:学校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含身体健康的退休教职工)直接管理;学校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向第三方社会机构采购服务,学校负责统筹和监督;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学校统筹街道(社区)、志愿团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开展。

    托管清单协商确定

    在服务内容上,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一般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

    午休可安排在教室,或具备消防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条件较好的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课后托管服务方面,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下午课后托管时段可安排学生自习、做作业等,但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托管报酬单列管理

    教职工参与托管,在《意见》中明确了教师的劳务报酬标准。《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原则上为每段(约90分钟,即两课时)60元至240元。

    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活动,取得的劳务报酬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财政补助办法(试行)》(穗教发〔2014〕123号)等有关文件明确的标准,在学校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核增,单列管理,还可从相关活动相应的经费渠道中列支;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